tutubaobao
发表于 2006-10-19 09:37
哭吧哭吧。狠狠的哭。
哭完就看开点吧,哦!
生活还要继续的。
闲趣宝贝
发表于 2006-10-19 09:39
引用第19楼穷的没早餐于2006-10-19 08:52发表的“”:
唉一提起这事就火大```
同样窝火的人还是有滴...
tiger635
发表于 2006-10-19 10:19
请他们的班干部帮忙再问下吧.去上课,那个人拿了,或许有几个人知道的.
也许他们的几个良心发现,就还你了 呵呵
wfq0573
发表于 2006-10-19 10:21
证据确着,先去想想自己在那个班有好朋友么,再去那个班的班主任反映,去向那个班的所在学院反映,向保卫室反映,直到拿回手机!!!!!!!!!!!!
发起共愤啊!!!!!!!!!!!!!!!!!!!!!!!!!!!!!!!!!!!!!!!!!!!!!!!!!
林中水滴
发表于 2006-10-19 21:30
MM好善良额~~~唉~~为什么要轻易放弃追究的权利呢?
海蓝色的沙
发表于 2006-10-19 21:32
皱皱の汤圆
发表于 2006-10-19 22:16
呵呵```不追究了,只想给自己一个好心情。。。
也想给那个人一次机会。。。一个干净的身份。。。
皱皱の汤圆
发表于 2006-10-19 22:19
谢谢你们喔```因为你们。。感觉好多了。。。
tutubaobao
发表于 2006-10-20 13:24
引用第28楼阿敬于2006-10-20 11:54发表的“”:
医学院门口店面招商,有项目或兴趣的朋友可以过来跟我谈谈,或直接联系我691099
学生朋友来看看啊 .以招商或者出租的形式.没有转让费用的哦.
你看看情况再发你那破广告好不好?
fallrow
发表于 2006-10-20 13:39
LZ太软弱了吧~顾虑太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