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心
发表于 2006-10-16 13:01
呵呵~爱屋及乌嘛~
£风信子
发表于 2006-10-16 15:32
无语……
草心
发表于 2006-10-16 15:50
爱乌及屋也可以啊
smart
发表于 2006-10-16 18:47
谢谢,确实没有写完,事实上。。。我去上课了~
樱雪
发表于 2006-10-16 20:20
...........那就快点写玩吧....貌似这个论坛应该开个婚姻介绍所了....真郁闷~~
何必让大家都不愉快,既然过去了,就让它忘记,去迎接新的生活,也许做不到,但也会快乐一点,至少可以努力让自己不再去想~~
smart
发表于 2006-10-16 20:24
。。。这是虚构的,没看出来么。。。LS滴好纯
£风信子
发表于 2006-10-16 21:50
其实不完成也挺好的,让读者有想象的空间!
一般来说,灵感断了就接不上了。所以LZ如果回来再把故事写完,大概就没之前那种味道了……
拙见拙见~
smart
发表于 2006-10-16 21:53
不写完会被很多人杀掉的。。。呵呵
我知道怎么寻找灵感,谢谢楼上滴!
草心
发表于 2006-10-16 21:57
引用第16楼£风信子于2006-10-16 21:50发表的“”:
其实不完成也挺好的,让读者有想象的空间!
一般来说,灵感断了就接不上了。所以LZ如果回来再把故事写完,大概就没之前那种味道了……
拙见拙见~
哈哈~看到这句话我想起了那篇《明皇殇》
smart
发表于 2006-10-16 22:03
我想起了《海院风云》,还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