幽容遂 发表于 2006-10-15 22:44

拒绝忘却

人可以有意去记,却无法有意去忘记。刻意要忘的事反而会长久缠绕在脑中,好像生了跟的草。
有时候,难以忘掉比难以记住更令人苦恼。为记不住一个单词而发愁,毕竟还可以用功;为忘不掉的事而苦恼,却只能任凭痛苦的丝一圈一圈地把自己绕起来,绕成一个忧伤的茧。
那“剪不断,理还乱”的情愫,令我们忧伤,令我们在夜深人静时痛哭流泪。我们有时想忘掉它,从令人烦恼的情感中解脱出来。而在潜意识当中,我们又会非常顽固地,一遍又一遍地去回忆,去咀嚼苦涩,并在苦涩中获得了一丝快慰。
有时我们泪流满面,我们因流泪而痛快
我们就这样做着自相矛盾的事:删除一个文件之前,却已经把它存在了一个软盘里面了,不久我们会出尔反尔地把它重新输入电脑。
爱情显然是上面所说是情感的一种。
爱情有两种状态,一种是痛苦,一种是欢乐,有痛苦才有快乐,没有痛苦就没有欢乐;有时候,欢乐是肤浅的,而痛苦才是深沉的,浓烈的,没有痛苦就没有爱情

rune 发表于 2006-10-15 22:45


鼓励你

rune 发表于 2006-10-15 22:45

但我不行 我记性不好  常忘

krisooo 发表于 2006-10-15 22:46

正常,因为心还没死嘛...

幽容遂 发表于 2006-10-15 22:47

胡若离 发表于 2006-10-15 22:47

刻意想记住的
往往不经意间就忘却了
再也找不回来
刻意想忘记的
却往往记得很牢
刻骨铭心
总是疼痛莫名

幽容遂 发表于 2006-10-20 22:03

相爱是一种幸福

进攻之鬼 发表于 2006-10-21 00:50

忘却了
是强制的
心灵的那一块地方
还是有那么一点点痛

七把米 发表于 2006-10-21 08:56

那就痛苦着过吧

幽容遂 发表于 2006-10-21 09:12

痛苦的过着需要勇气
页: [1] 2
查看完整版本: 拒绝忘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