睡神
发表于 2006-10-17 11:57
哎,为什么一定要彻底忘记呢
积累
发表于 2006-10-17 12:00
楼上的:一定要彻底忘记,大家做个朋友,不然对自己、对别人都不好!你可以把它当作一个美好的回忆!
不死小强
发表于 2006-10-17 12:18
还是不要回算了!这样的事情都说不好!只要自己活的开心!谁叫当时不要你啊!所以你还是不要回算了!
总之最重要是自己开心!!!!!!!!!!!!!!!!!!!!!!
zzw123
发表于 2006-10-18 18:15
兄弟们说的不错!哈哈.再也不会和她联系了.不是有句话么:失去了才知道珍惜. 为了让后她以后学会珍惜,我选择让她失去.
zzw123
发表于 2006-10-18 18:17
或许本来就不合适.再联系害她害己
dadaniang
发表于 2006-10-18 20:20
兔兔
发表于 2006-10-18 21:00
从一个女生的角度来看,其实一般的女生都希望分手以后还是朋友,除非你伤她至深.所以回也没
关系吧,就当是普通的朋友,如果怕现在的女朋友生气,就坦诚的对她(现在的女朋友)说,不要遮遮
掩掩,相信,你现在的女朋友也是个好女孩,她能明白的.
无妻徒刑
发表于 2006-10-19 09:12
引用第36楼兔兔于2006-10-18 21:00发表的“”:
从一个女生的角度来看,其实一般的女生都希望分手以后还是朋友,除非你伤她至深.所以回也没
关系吧,就当是普通的朋友,如果怕现在的女朋友生气,就坦诚的对她(现在的女朋友)说,不要遮遮
掩掩,相信,你现在的女朋友也是个好女孩,她能明白的.
恋爱的忌讳---不要和现在的女朋友提起以前的女朋友,即使她非常非常的感兴趣
无妻徒刑
发表于 2006-10-19 09:14
这个问题的确很难办啊
特别当她发那种根本没必要回的短信
积累
发表于 2006-10-19 12:15
呵呵:如果是她甩你那就不要理她了!如果是你甩她那就回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