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opu
发表于 2006-9-28 12:12
醉里挑灯看贱
发表于 2006-9-28 12:14
无妻徒刑
发表于 2006-9-28 12:14
偶像啊~~~~~~~~
我是达不到这种境界了的
apple605
发表于 2006-9-28 12:43
或许在求婚
满天星
发表于 2006-9-28 13:17
没有这么大礼
求婚用半跪,单脚
手上拿花
(ps:wo)
满天星
发表于 2006-9-28 13:19
我猜的
一叶知秋
发表于 2006-9-28 14:42
我们都是爱情的奴隶
毁灭
发表于 2006-9-28 14:46
如果不是当事人
就不要只看别人的表面
毁灭倒是觉得
反正爱情也只是人家2个人的事
外人又何必指手画脚呢
....
更何况有插手的权利吗
还是学会尊重吧
......
舒服死了
发表于 2006-9-28 15:23
我看是不行,即使在一起了也不长久
xzg1276
发表于 2006-9-28 16:19
不需要这样吧,难道海院里男女比例很悬殊吗?不要吓我啊.在9月18日下跪,跪给谁看呢.好逮应向北跪,大家注意,他坐向东,跪向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