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tigol 发表于 2006-9-6 13:08

〖公告〗斑竹对任何帖子操作请加理由(并请管理好自己版内的子版块)

斑竹对帖子进行任何操作,请加上理由~(除论坛守则明确规定的除外)

经管理员检查或他人举报,如无理由操作帖子,事后警告一次,再犯将撤消其职务!

情节严重者不予通知直接撤消职务,永不录用~

沙秋 发表于 2006-9-6 13:21

支持一下,是应该这样

穷的没早餐 发表于 2006-9-6 14:02

明白 啊

海院の水水 发表于 2006-9-6 15:43

顶```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公告〗斑竹对任何帖子操作请加理由(并请管理好自己版内的子版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