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帝叫杰拉德 发表于 2006-7-18 09:35

引用第77楼乐怡于2006-07-18 09:31发表的“”:

我有损你吗??
HOHO~~
你就理论理??~~
没看出来嘛~~
我想每个有眼睛的人多看的出来

乐怡 发表于 2006-7-18 09:35

我口渴了也~
公道自在人心咯
怎么样也是你是马特啊~~
呵呵,我担当不起这种人的
别送了哦,留步~~~

☆爱上爱☆ 发表于 2006-7-18 09:51

引用第63楼上帝叫杰拉德于2006-07-17 23:10发表的“”:

有种冲动,说不出口


同样

☆爱上爱☆ 发表于 2006-7-18 09:52

引用第70楼上帝叫杰拉德于2006-07-18 09:20发表的“”:
一些没踢过球的人,一些只看过几场球的人 在这里大呼小叫,可耻,可悲,可笑.仗着人多是吧,不就是这个论坛认识的多点啊,足球就是被你们歪曲的,某人还把自己的人生观强加给足球,你根本不配球迷,说的不好听,用一个字:滚


继续同意继续顶

☆爱上爱☆ 发表于 2006-7-18 09:53

引用第73楼乐怡于2006-07-18 09:27发表的“”:

可悲的一个男人的气量
我从来不是球迷
也罢,你狠狠的再次把你的尊严都的远远的吧,越远越好
让别人都去践踏吧
.......


看你整天把尊严挂在嘴边~
哦~亲爱的,容我问一句~您对尊严的定义是什么啊?
如果尊严是可以用拳头要来的~那是尊严吗?

☆爱上爱☆ 发表于 2006-7-18 09:55

引用第43楼乐怡于2006-07-17 22:27发表的“”:
不好意思,没进水
让你失望了
你去翻了法律基础书了吗?
看来都是一些看不起自己尊严的人了


我们没有傻到吃到嘴里的臭鸡蛋还特地拿去化验的地步
相信你当年的法律基础一定没及格

上帝叫杰拉德 发表于 2006-7-18 09:59

引用第85楼☆爱上爱☆于2006-07-18 09:55发表的“”:



我们没有傻到吃到嘴里的臭鸡蛋还特地拿去化验的地步
相信你当年的法律基础一定没及格
她好象说自己90分啊

☆爱上爱☆ 发表于 2006-7-18 10:09

90分?哈哈~~哈哈哈~~~
连什么叫正当防卫都不知道,还90分~~送礼送出来的吧
来来来~~我来教你什么是正当防卫

刑法第20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的目的在正当防卫的概念中占有主导地位,它对于理解我国刑法中的正当防卫的本质以及确定正当防卫的构成条件都具有重要的意义。目的的正当性表明正当防卫不是违法侵害,更不是对不法侵害人的惩罚,它具有正当防卫的性质,是一种有限度的防卫行为
正当防卫是通过对不法侵害人造成一定损害的方法,使国家、社会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的行为。因此,防卫客体的确定对于正当防卫的认定具有现实意义。正当防卫的性质决定了其防卫客体只能是不法侵害人本身,而缺乏防卫客体的防卫第三者的行为,不得视为正当防卫。所谓防卫第三者,就是对第三者实行了所谓正当防卫,即加害于没有进行不法侵害的其他人,使其遭受损害。对于防卫第三者应当根据以下三种情况处理:(1)防卫第三者符合紧急避险的条件的,应以紧急避险论,不负刑事责任。(2)防卫第三者而出于侵害之故意的,应以故意犯罪论。(3)防卫第三者而出于对事实上的认识错误,但主观上具有过失的,应以过失犯罪论。
防卫挑拨、相互斗殴、偶然防卫等不具有防卫意识的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而由于口角引起的打斗,正好属于相互斗殴……

乐怡 发表于 2006-7-18 10:10

引用第84楼☆爱上爱☆于2006-07-18 09:53发表的“”:



看你整天把尊严挂在嘴边~
哦~亲爱的,容我问一句~您对尊严的定义是什么啊?
.......
好久不见啊,CX
风采不减当年嘛~
亲爱的???
你的亲爱的太多了
我受不起
不用把你那一套再拿出来秀了~

乐怡 发表于 2006-7-18 10:11

辛苦了啊,还去翻了书了喔
好孩子啊~~
你挂什么就没挂法律对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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