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依寒
发表于 2006-1-2 11:45
其实 做不成恋人什么也做不成了
撒旦
发表于 2006-1-2 11:49
顶楼上的!
浪依寒
发表于 2006-1-2 16:54
英雄所见略同
网开一面
发表于 2006-1-2 17:09
下面是引用追尘于2005-12-31 14:14发表的:
民间一说法: 女儿是父亲上辈子的情人,这辈子藕断丝连。
兄妹的上辈子是夫妻,这辈子再续情缘。
明明知道不可能但彼此欣赏或相逢恨晚,志趣相投或情人会分手,兄妹更长久......
不论出于何种原因结拜,都有以下特点:
比喜欢多一点,比爱小一点。朋友之上,恋人之下的暧昧关系。
.......
第四情感
炫舞メ狗
发表于 2006-1-7 08:24
任性的路过.........
退而求其次。。。
留得青山在 不怕没柴烧
abc
发表于 2006-1-7 19:39
薄荷糖娃娃
发表于 2006-1-8 20:07
分手的人不能做朋友,因为彼此伤害过,不能做敌人,因为彼此爱过......
风怡静子
发表于 2006-1-8 20:14
不大可能吧?
撒旦
发表于 2006-1-8 20:59
下面是引用薄荷糖娃娃于2006-01-08 20:07发表的:
分手的人不能做朋友,因为彼此伤害过,不能做敌人,因为彼此爱过......
南色
发表于 2006-1-8 21:18
大概这是比较好的挽回感觉的方式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