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xf19840529 发表于 2006-7-2 07:29

鄙视这种人

转眼之间 发表于 2006-7-2 08:13

我上次的手机还是在图书馆里被人拿走的
现在这样的学生多了去了,哎
只能说替他的父母感到悲哀,

转眼之间 发表于 2006-7-2 08:18

不过有录象的话什么都好说的,呵呵,真的要查出来,换了是我,肯定不会轻易放过他的,开除学籍算便宜他了
希望他可以看到这个帖子并把钱还过去,如果不这样的话,我给楼主一个建议,追究到底
最恨的就是这个层次的人,有本事你明着抢啊,这样的人绝对不能饶了他,退学算什么处分,直接送派出所一并处理了

ddyyrtr 发表于 2006-7-2 09:14

引用第11楼转眼之间于2006-07-01 12:13发表的“”:
我上次的手机还是在图书馆里被人拿走的
现在这样的学生多了去了,哎
只能说替他的父母感到悲哀,

达母同情你啊!

奔跑的太阳花 发表于 2006-7-2 17:13

这个告示我帮同学贴的
上午那人把钱和卡还回来了
还附带一份道歉信
我同学就去派出所撤消备案了
要是我肯定把这牲口揪出来正法

转眼之间 发表于 2006-7-3 07:33

是,算便宜他了
他干什么写道歉信,还不是怕了,鄙视这样的人,有能耐你就别还啊
感觉应该追究到底,反正钱什么的都拿的回来,怕什么,
这样的人见一个灭一个,灭完再灭

ly1230328 发表于 2006-7-3 09:11

真的假的啊?
LZ真是不小心,卡都会忘记退的说!·
总结:取钱时不要打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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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公告〗大家注意了~~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