撒旦
发表于 2006-6-18 23:42
单人房,双人床
某年某月某日
发表于 2006-6-19 01:43
LZ的经历就是我的经历,花花送上
听雨残荷
发表于 2006-6-19 01:47
楼主别怕……
ysf123
发表于 2006-6-19 18:03
很多事情只是但方面的
如果有一天变成双方面了
恐怕又不是大部分人想要的结局
selena
发表于 2006-6-19 18:13
引用第1楼睫毛弯弯于2006-06-17 21:58发表的“”:
LZ是 好 男人
是好男人才怪!
听雨残荷
发表于 2006-6-20 00:23
楼上的说说你和楼主的故事嘛
我等的都不耐烦了
说说啦
20081111
发表于 2008-11-12 13:30
是的啊,要不然住一起的两个人好好的怎么会分啊
冥王也微笑
发表于 2008-11-13 09:56
引用第16楼睡神于2006-06-18 22:33发表的“”:
呵呵,不要这样讲了,我可把你当朋友哦,哎,感情的事总是很烦的,但你说的很有理,如果给不了她幸福,就把她好好的交给能给她幸福的人吧,只是偶尔的交集,何必留下永恒的伤口呢
偶尔的交集.........哇,这么精辟,花花送上
---燃---
发表于 2008-11-13 10:01
只能说,婚前同居是有必要的
-----要不然结婚以后就会更加麻烦,离婚就不会像分手那么简单了…
给彼此一个机会,寻找命中注定的另一半
胡不归
发表于 2008-11-13 22:58
偶朝楼上扔了个鸡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