撒旦
发表于 2006-5-25 20:20
先从认识做起
诸葛亮
发表于 2006-5-25 20:27
已经认识了啊
所以才困惑
如果一点都不认识那也一了百了清了
睡神
发表于 2006-5-25 20:59
及早抽身比较明智,喜欢也许只是一时的,造成三个人的伤痛却是永远的
流浪街头
发表于 2006-5-25 21:02
引用第20楼撒旦于2006-05-25 12:20发表的“”:
先从认识做起
呵呵,LZ可以请教一下这个有经验的人
诸葛亮
发表于 2006-5-25 21:14
引用第22楼睡神于2006-05-25 12:59发表的“”:
及早抽身比较明智,喜欢也许只是一时的,造成三个人的伤痛却是永远的
怎么会呢 伤痛只是一个可能
我觉得我能比他做得更好
能给她更多的幸福
引用第23楼流浪街头于2006-05-25 13:02发表的“”:
呵呵,LZ可以请教一下这个有经验的人
撒旦同学多多指教啊
睡神
发表于 2006-5-25 21:18
幸福的定义是什么我们都无法确定,我们有什么自信能比别人带来更多幸福呢,做的好不一定就幸福,第三者的插足肯定会伤害到三个人的,只是程度不一样,你如果真的很喜欢那个人,那你可以等她结束那份感情再去追啊,呵呵
浪依寒
发表于 2006-5-25 21:22
楼上说的也很有道理
但总觉得不对
还是支持楼主
睡神
发表于 2006-5-25 21:32
有理,又不对
5555没人支持我的
浪依寒
发表于 2006-5-25 21:50
上次错过 睡神靓照了
快发那我就支持你
(偷偷发给我吧 )
RmLong
发表于 2006-5-25 21:55
其实喜欢一个人真的很麻烦
需要勇气
怪不得有那么多玩弄感情和因为寂寞和需要才去恋爱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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