倩倩宝贝
发表于 2006-6-10 07:30
那又怎样!
听雨残荷
发表于 2006-6-10 17:20
楼猪啊
他们都分手了
你还不赶紧把题目换了
海纳百川
发表于 2006-6-10 19:30
你只是是喜欢而已 何必那么苦恼呢
又没到没她不可的地步
堕落中
发表于 2006-6-11 02:39
名花虽有主
我来松松土
只要锄头挥得好
哪有墙脚挖不倒
动机不纯
发表于 2006-6-11 03:07
早点下手啊 !
迟则生变
裸奔的上帝
发表于 2006-6-11 04:01
直接表白算了,这样憋着会憋出毛病来的,男子汗大丈夫,有话直说,死了就死了,最好就是直接走到她面前说:我他妈的很喜欢你,喜欢的要死,你怎么说?如果被拒绝了,晚上灌几瓶二锅头,醉过了闹过了,早上起来又是一条好汗,总比闷骚闷死好
abc
发表于 2006-6-11 04:49
不是我坏
发表于 2006-6-11 05:19
总之一句话:只要你比他男朋友更能够对她好,让她幸福,小伙子。。前进吧。。。。
在他乡
发表于 2006-6-11 05:25
原来诸葛先生也会为情所困。。
诸葛亮
发表于 2006-6-11 06:47
怎一个“情”字了得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