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了蓝 发表于 2006-5-11 20:17

Lz伟大得让人佩服啊~不过也满遗憾的.
你会幸福的.

selena 发表于 2006-5-11 21:15

LZ的心情可以理解
有时候我自己就是这样
感觉有时候我更在乎友情的

mjtlszmjtlsz 发表于 2006-5-11 21:58

大一的時候我們這樣說:愛情,友情,親情

發現自己現在如是説:   親情,有情,愛情

愛情在我們感情世界裏最不重要,最短暫,卻最深切

lilu9 发表于 2006-5-11 22:18

我已经忘了怎么哭

睡神 发表于 2006-5-11 22:32

呵呵,也许我也会这样做的吧,支持你LZ

紫竹林 发表于 2006-5-11 22:34

楼住真懦弱

无事生非 发表于 2006-5-11 23:07

下面是引用阎魔爱于2006-05-11 11:57发表的:
對於自卑的人來説,這是最好的選擇~
请你不要在不了解一个人的时候轻易的说这句话,难道仅仅只有自卑才会做出这个决定吗?
   虽然我也赞成他们的意见既然是自己喜欢的就应该好好去争取,
因为爱情并不是可以相让的东西,
那是两个人彼此之间的一种甜丝丝的感觉.而这并不是你让出去了你朋友就会得到的.
但还是尊重你的选择,你不会孤独的,因为你还有我们.
不是吗?
你告诉我你想哭.....
既然想哭,那就好好的找一个没有人知道和注意的地方好好去哭一场吧,不要叫上我,我怕到时候我也会忍不住想哭.
哭过以后微笑着再来找我.................................

嬉しい花嫁 发表于 2006-5-11 23:20

LZ笨蛋,爱情怎么可以这样转让?
心里喜欢的是谁,难道不知道?
你女朋友难道不知道你喜欢他?难道就这样接受?
接受用2个人的快乐换她一个人也许的幸福?
不公平,LZ,对谁都不公平!
总有一天,大家都会知道自己喜欢的是谁,而且这个时候,是不是对大家都很伤?!
不要这样。

viviana 发表于 2006-5-12 00:57

既然已经决定了 一定要放得下哦

恋之殇 发表于 2006-5-12 01:45

何为友何为爱,我分不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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