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lu9
发表于 2006-4-30 22:06
以前我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做了第三着。
靠
嘎叽嘎叽
发表于 2006-4-30 22:06
爱唉!!!
kahn
发表于 2006-5-1 07:24
。。。。。。。。。。。。。
viviana
发表于 2006-5-1 07:32
最唾弃第三者了 可有些事情是不由自主的
snb_84
发表于 2006-5-1 09:50
LS也做过?
嬉しい花嫁
发表于 2006-5-1 17:07
如果不是真的爱 那也不会去做第三者吧~
胡若离
发表于 2006-5-1 17:10
下面是引用海洋之猩于2006-04-29 22:46发表的:
有爱也不该没有道德,现在就是有很多人用爱做借口,失去了责任和道德,所以社会上离婚的才会这么多。
玉佩
发表于 2006-5-2 05:32
第3者也是需要勇气的
snb_84
发表于 2006-5-2 05:36
谁说的
玉佩
发表于 2006-5-2 05:53
都违背舆论了,你说他是不是要很大勇气呢?也许这样的爱....
哦不知道了,自我感觉很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