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草
发表于 2006-4-29 05:35
活该啊
你不表白就没人拒绝你了啊
追忆-枫叶
发表于 2006-4-29 06:02
你要有信心,坚持就是胜利!
我支持你!
栖雁
发表于 2006-4-29 06:04
smart
发表于 2006-4-29 06:04
哈哈,楼主这不是郁闷的事
至少你讲出来了
最郁闷的是一直喜欢没讲出来被人追走了
喜欢红烧鱼
发表于 2006-4-29 06:06
楼上的又乱码,NND,笨笨死那去了,也不把这BUG修理下,我已经发了两次牢骚了
♀々醉倒∮≈
发表于 2006-4-29 06:13
呵呵 不喜欢就是不喜欢
有时候没什么理由
再接再厉吧
总有一个是你的
smart
发表于 2006-4-29 06:18
编辑了一下,好了
荷凌
发表于 2006-4-29 06:22
下面是引用§孤独一年§于2006-04-28 21:01发表的:
我一个同学和我说”大学里恋爱的人,是为了在一起而在一起“我觉得很有道理
不要为了爱而去爱,
我一个同学还跟我说,大学里谈一次恋爱就贬值一次.
呵呵,偶相信缘分
蓝妮子
发表于 2006-4-29 06:23
LZ要越挫越勇才是呀!
yhyxman
发表于 2006-4-29 06:29
做个等爱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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