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23456789 发表于 2006-3-26 16:31

支持楼上的看法

一竿渔 发表于 2006-3-26 18:25

xdf0429 发表于 2006-3-26 19:27

虽然离校还不到一年,但却惘若数年,看着学弟们这些幼稚的举动真是有些感慨,或许一年之前自己也会如此,没想到变化竟会如此之巨!

imagine 发表于 2006-3-26 19:32

路过。。。。。。。。

撒旦 发表于 2006-3-26 23:55

下面是引用不小心失恋于2006-03-25 15:03发表的:

昨天下午在海院6号食堂下面瞎转悠了下就闪了.
生怕被你们拿着菜刀乱砍.....
晕!偶们都在8食堂的……
可惜了可惜了……

撒旦 发表于 2006-3-26 23:56

LL会宁波了啊…………

不小心失恋 发表于 2006-3-27 07:50

我思故我在 发表于 2006-3-27 18:53

借这个帖子的光,
想问大家一句:
如果你的女朋友仅因为和你有矛盾,再没和你分手的情况下,去找其他人,而且只有短暂的3、4天,就搞的难分难离的样子,很难选择,深深的伤了你的心。你们会怎么样做呢?是不是会很火,打那个男的一顿呢?男的动机,不过就是想再找一个女朋友。
你能容许你的女朋友和其他男的在一起吗?

堕落中 发表于 2006-3-27 18:57

女的都变心了
你打那男的又有何用
放她走吧
她以不属于你

草子 发表于 2006-3-27 19:21

   八幢八幢八幢


六幢 六幢    七幢 七幢
(打架地点?)

五幢五幢
            五幢五幢


不知标的对不对?
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查看完整版本: 今天晚上6幢楼下又发生一场为情而打架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