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天
发表于 2005-11-2 22:16
JQ
发表于 2005-11-2 22:54
挺不错的啊
RmLong
发表于 2005-11-2 22:56
其实干吗一定要个标准呢
感觉对了就好啊
和天
发表于 2005-11-2 23:05
SAILING-GT
发表于 2005-11-3 14:07
DING 顶了 发现了一定要追~
夏末
发表于 2005-11-3 14:46
你如果用这个找回来的爱情是不属于你的,太理智了
海纳百川
发表于 2005-11-3 15:51
呵呵 我觉得自己对男朋友很好了
才做到了8条
这是什么标准呀
提斯少女
发表于 2005-11-3 16:20
十几条还是符合的
栖雁
发表于 2005-11-3 16:34
荒凉的河岸
发表于 2005-11-3 20:28
下面是引用RmLong于2005-11-02 22:56发表的:
其实干吗一定要个标准呢
感觉对了就好啊
说的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