敲棋斗草
发表于 2005-10-31 20:56
悠姚
发表于 2005-10-31 21:06
快弄回来吧,人家可是在论坛建设初作出贡献的,哎,~~~~~绝交~~~~~这种垃圾还有朋友
色恩
发表于 2005-11-1 00:39
晕了……
爱情真伟大……
觉悟的零
发表于 2005-11-1 00:51
呵呵...
你可以发在一个帖子里面为什么分开发,
对不起...我想现在我是没有必要说了吧~~~
不知道2楼说垃圾是指谁?
我还以为是什么呢~~~~
你自己用权利恢复了自己删掉的我都没有办法,
嗨,还好你移走了,
不然我还是会删的!~!~!~
RmLong
发表于 2005-11-1 01:02
看来论坛管理层之间还是要多沟通下啊!
觉悟的零
发表于 2005-11-1 01:04
兄弟,你还没睡觉啊...
管理层没问题.
这个是特殊问题,哈哈
色恩
发表于 2005-11-1 01:12
哈哈啊哈哈……
半个凳子看热闹
敲棋斗草
发表于 2005-11-1 11:02
一叶知秋
发表于 2005-11-1 12:06
搞得那么复杂干什么呢~!没话说......
乐怡
发表于 2005-11-1 12:26
我也很没话说,追女生不是这样追的,还有这是论坛,是公共场所,不是楼主你自己的,请注意一下吧~~
你发一个大家能理解的~但是注意分寸吧。好歹是个大学生了,而且大二了,不要还是像小孩子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