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恩
发表于 2005-11-1 00:56
我有男朋友了
我男朋友就是我偶像……
没别人了……
一般我不爱的人不可能是我男朋友的……
觉悟的零
发表于 2005-11-1 02:12
我扮演第3者,哈哈!~!~
别丢我鸡蛋我告诉你们~~~~~~~~
色恩
发表于 2005-11-1 02:17
楼上的用钱砸出一条血路……
绝望领域
发表于 2005-11-1 10:02
在某些程度上支持第三者,所谓的第3者应该是先来后到的问题吧,如果第3者先来,那么就不是第3者咯,只是个机会和时间的问题,所以,L主,我支持你!@!
爱的就是锋
发表于 2005-11-1 10:10
坚决反对第三者插足!
smiler
发表于 2005-11-1 10:18
支持正义的第三者
兜兜
发表于 2005-11-1 13:09
冤枉的说
都怪笨笨搞什么臭鸡蛋
表激动
补你朵鲜花
邂逅月光下
发表于 2005-11-1 13:24
第三者.爱情检验者
被遗忘的人
发表于 2005-11-2 11:32
胜利酋长
发表于 2005-11-2 12:36
好一个适者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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