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魂
发表于 2005-10-17 21:49
呵。。。得到后,不是一种责任,而是一种感情的延续
薄荷糖娃娃
发表于 2005-10-17 21:51
爱,当你失去时就觉得宝贝了
来世还等ぁ你
发表于 2005-10-17 21:51
经典~~~~那是啊但是得到后没感觉了~~~`如果连肉体也得到了 那就真的会好无感觉啊`~``所以我还是喜欢默默注视那个女的啊这样才有感觉~~~~
jj空白
发表于 2005-10-17 22:14
那你还是不要恋爱的好!
这样可能会比较适合你!
呵呵!
RmLong
发表于 2005-10-17 23:31
对爱就象楼主的名字一样
RmLong
发表于 2005-10-17 23:32
下面是引用睁于2005-10-17 21:26发表的:
爱情爱来就来
不来拉倒!
靠缘分的
最近火气这么旺啊
来世还等ぁ你
发表于 2005-10-18 06:56
缘分 有什么用啊~~哎~~每天见面也没用啊~~~你呢你是不是都靠缘分谈恋爱啊~~~
一叶知秋
发表于 2005-10-18 08:07
缘来如此........
闲趣宝贝
发表于 2005-10-18 08:15
留爱给最想爱的人!
来世还等ぁ你
发表于 2005-10-18 11:27
是吗 我才你是呢你的名字只适合用在别人身上不适合我啦